学校周边不得开设娱乐和上网营业场所 云南省发布最新规定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23-01-03 14:25:45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近日,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职责制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学校和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设立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相互间的距离,县级及以上城市不得少于150米,县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办事处不得少于100米或两者建筑物之间最近直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测量方法为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相互间最近的入口门与门之间正常行走路线距离。新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幼儿园、学校相互间距离,不得少于200米。测量方法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幼儿园、学校最近的入口门与门之间正常行走路线距离。

  《通知》提出,歌舞娱乐场所使用面积和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在县政府驻地及以上城市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在县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办事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其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不得含有“住宅”。

  许可证延续与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在幼儿园周边设立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做好与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改革的配套衔接。涉及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等前置审批事项发生变更的,从其规定。畅通审批流程,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统一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优化审批服务。

  据悉,《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省文化厅制定的《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南省文化厅公告第2号)同时废止。(记者 谭雅萌)

责任编辑:罗婧源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目前,快递是物流领域综合运输组合效率最高、信息化组织化程度最高、性价比最好、服务范围最广的业态之一,中国快递已经成为一张靓丽的“中国名片”。

2024年02月28日 15:23

对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其中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

2024年02月28日 15:22

2023年,云南省边贸总额达460.2亿元,同比增长51.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

2024年02月28日 14:46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